本測試方法是為測定各種紡織材料和紡織品的顏色耐熱壓和耐熱滾筒加工能力的試驗方法。
紡織品可在干態、潮態、濕態進行熱壓試驗,通常由紡織品的最終用途來確定。
試驗方法
AATCC 133-2009
GB/T 6152-1997
ISO 105-X11:1994
JIS L 0850-1994A法(B法電熨斗法)
試樣準備
1.試樣尺寸:
AATCC 133-2009:40*120mm
其余方法:40*100mm
2.加熱裝置:
由一對光滑平行板構成,裝有精確控制電熱系統,給試樣4±1kpa壓力,熱量只應從上平行板傳遞給試樣,不管下平行板是否加熱,應始終覆蓋石棉板,大約260g/m2二層合成約3mm厚的羊毛法蘭絨,未染色漂白,未經絲光處理的棉織物。
試驗程序
干壓: 干試樣在規定溫度和規定壓力的加熱裝置中受壓一定時間15S。
潮壓:干試樣用一塊濕的棉貼襯織物覆蓋后,在規定溫度和規定壓力的加熱裝置中受壓一定時間15S。
濕壓:濕試樣用一塊濕的棉貼襯織物覆蓋后,在規定溫度和規定壓力的加熱裝置中受壓一定時間15S。
熱壓溫度
110±2℃
150±2℃
200±2℃
如有必要也可選用其他測試溫度,但必須在報告中注明。加壓溫度是按照纖維的類型和織物的組織結構來確定的。如為混紡品,建議以最不耐熱的纖維相適應。
評級
試驗后立即用灰色樣卡評定試樣的變色和貼襯織物的沾色。在標準大氣中調濕4小時后再做1次評定。